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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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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移工正在找工作?勞動部自動上架資料 鼓勵勞雇自行媒合

2024-11-24
央廣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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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移住者服務中心今天(21日)舉辦「2024移住到宜住」國際論壇,邀請到產、官、學界以及非政府組織代表一同探討責任企業行動以及跨國工作者留才攬才政策等議題。(陳念宜 攝)
勵馨移住者服務中心今天(21日)舉辦「2024移住到宜住」國際論壇,邀請到產、官、學界以及非政府組織代表一同探討責任企業行動以及跨國工作者留才攬才政策等議題。(陳念宜 攝)

(央廣訊)勵馨移住者服務中心21日舉辦「2024移住到宜住」國際論壇,邀請到產、官、學界以及非政府組織代表一同探討責任企業行動以及跨國工作者留才攬才政策等議題。勞動部官員表示,人權沒有所謂的上限,勞動部會持續促進在台外籍人士的勞動權益,在移工轉換雇主方面,勞動部從本月14日起,所有正在轉換雇主的移工資料都會自動上架到外國人勞動權益網,勞雇方可自行媒合,不一定要委託仲介,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來自馬來西亞的李正治表示,8年前,他以僑外生的身分來台就讀國立政治大學,當時他精算、比較過台灣和馬來西亞的學費、生活費和薪資水平之後,發現到台灣發展的CP值比較高,所以他先在馬來西亞打工一年存錢來台,並持續半工半讀在4年內完成學業。

李正治表示,他算是比較幸運的人,畢業即就業,找到了還算滿意的工作,所以留台工作已4年,明年他就有機會申請永久居留。但是,跟他同一屆就讀政大的馬來西亞同學中,目前大概只剩10位還留在台灣,佔比大概27%。為什麼有穩定的工作之後,最終還是想返鄉呢?據李正治的了解,有的同學在台灣缺乏社群連結,有的則是考量到家人還在老家,另外,在台灣擁有房屋的成本過高是不爭的事實,他指出,台灣擁房成本比起馬來西亞貴了2.5倍。

此外,不少與會聽眾相當關心移工權益,勞動部勞發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副組長莊國良強調,政府沒有硬性規定移工一定要委託仲介,以轉換雇主為例,勞動部已修訂法規(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簡稱轉換準則)),於本月14日起,正在轉換雇主的移工資料會直接上架到外國人勞動權益網,有意願承接移工的雇主和正在找工作的外籍勞工不用透過仲介,可以在「移工轉換雇主專區」自行媒合。莊國良說:『(原音)這是轉換準則的修法,修完之後,我們用系統直接連結,只要廢止雇主的聘僱許可、同意移工轉出的案子,以前這種(許可)函發給雇主、仲介或移工之後,他們要拿著這個函去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登記,未來不用了,我們就直接(把資料)倒進去我們的轉換平台,就對外發布這些人就是轉換的對象,就會開始60天的轉換期。(記者:所以,以前在平台上的(移工資料)其實還經過一道手續...去就業服務處...)對,他要申請登記。(記者:才會把他(移工)登上去,那現在是你們自動...)對,自動(把移工資料)導入系統。)』

至於外籍勞工請領勞保給付的情況為何?莊國良表示,根據勞保局資料顯示,2023年因退休請領到老年一次金給付的外籍人士有12187人,請領到老年年金給付的外籍人士有38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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