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訊)臺日交流持續深化,攜手合作保護植物品種權,19日兩國在雙方主管機關代表共同見證下,由臺灣日本關係協會蘇嘉全會長與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大橋光夫會長代表簽署臺日植物品種檢定報告書合作備忘錄,未來兩國將相互採認植物品種檢定報告書,預期可節省申請品種權所需的時間及成本,互惠兩國育種者權益,強化雙方農業智慧財產權發展。
農業部說明,全球貿易的自由化,國際間農產品貿易頻繁,利用品種權保護我國優良品種極為重要。由於品種權是屬地主義,需經各國審查才能在當地享有權利保護;且品種權審查因為配合植物的生育期和植株性狀調查等作業,自申請到獲得品種權往往需要2~3年以上,對育種者而言時間和金錢都是成本,如果要申請多個國家的品種權,所需的成本更是向上疊加。為鼓勵育種者在海外申請品種權,我國相繼於108年與歐盟簽署相互採認蝴蝶蘭檢定報告書行政協議,110年與越南簽署植物品種檢定及保護國際合作瞭解備忘錄;截至113年11月底我國共有17件優良品種透過這種合作機制取得國外品種權,大幅減少時間和費用。而日本為我國農產品外銷最重要之目標市場,為促進農產品交流,兩國歷時1年多的磋商,終於達成相互採認植物品種檢定報告書的合作共識,今日在日本東京舉行的第48屆臺日經貿會議正式簽署備忘錄,後續雙方將就此展開合作,進一步研商採認之植物物種,對促進兩國農產品國際競爭力和產業布局至關重要。
農業部表示,截至113年11月我國品種權申請案計3,265件,以花卉類2,735件(84%)最多,其次為蔬菜類210件(6%)、果樹類171件(5%)、糧食作物85件(3%)和其他64件(2%)。植物品種權除了保障育種者的權益,鼓勵品種研發改良,亦可提供消費者更多樣化的農產品選擇;為鼓勵外銷農產品申請海外品種權,農業部將持續尋求更多國際合作機會,以保護我國優良品種,提昇我國農業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