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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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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組改6部會尚未完成 暫行條例延2年

2017-12-11
中央社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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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訊)行政院組織改造還有6部會未完成,立法院院會8日三讀修正通過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第21條條文,將施行日期延長2年,到民國109年1月31日為止。

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原本施行日期到107年1月31日止。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施能傑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條文時表示,組改自101年啟動,已完成23個部會及所屬合計102項組織法案立法作業,還有內政部、經濟及能源部、交通及建設部、農業部、環境資源部與大陸委員會等6部會及所屬組織法案還沒完成立法,希望延長暫行條例施行日期,持續協調,使組改作業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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