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僑務電子報

:::

公投法修正 蔡總統:打破鳥籠還權於民

2017-12-13
中央社訊
分享
分享至Facebook 分享至Line 分享至twitter
蔡總統透過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發文表示,修法後,滿18歲就有公投權。(總統府提供)
蔡總統透過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發文表示,修法後,滿18歲就有公投權。(總統府提供)
(中央社訊)立法院院會12日三讀修正通過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總統蔡英文表示,公投法立法多年來的各項缺陷就此走入歷史;「打破鳥籠、還權於民,這是人民作主的歷史時刻」。

公投法修正後,大幅下修公投提案、成案及通過門檻,有效同意票達選舉人總數1/4以上即為通過;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18歲有公投權,並可不在籍投票。

蔡總統透過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發文表示,修法後,滿18歲就有公投權。未來公投提案、成案及通過,將回歸多數民主國家合理門檻。過去極受爭議的公投審議委員會廢除,「公投法立法多年以來的各項缺陷就此走入歷史」。

蔡總統說,感謝為此辛勞的立法委員們,及長期以來為公投法補正奔走的社會各界先進。

相關新聞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