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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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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污是否納核電 賴揆:優先與地方合作

2017-12-15
中央社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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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空污問題,行政院長賴清德13日表示,會先以空污法修法,並以具體行動方案與地方政府合作,做為解決空污最優先對策。(中央社提供)
針對空污問題,行政院長賴清德13日表示,會先以空污法修法,並以具體行動方案與地方政府合作,做為解決空污最優先對策。(中央社提供)
(中央社訊)為解決空污問題,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建議考慮核電發展,行政院長賴清德13日表示,會先以空污法修法,並以具體行動方案與地方政府合作,做為解決空污最優先對策。

賴清德12日上午與中南部縣市長討論空污問題,並指示納入地方政府代表提出的建議,並在21日的行政院會提出政策。

賴清德出席「轉型能源˙綠色經濟」論壇,會前表示,針對固定污染源所課空污費會全數交由地方政府運用。較有爭議的是移動污染源的部分,但經過溝通說明,會將20%交由地方政府運用,其他部分由環保署統籌辦理,根據計畫補助,聚焦使用有限經費,獲得地方政府支持。

對於林伯豐建議,盡洪荒之力後,應考慮核電的發展,賴清德表示,林伯豐並未當面向他提出這項建議。他並說明,目前與立法委員及縣市府溝通後,空污法修法內容原則上都獲支持,目前會採用地方政府建議的行動方案,由環保署彙整後下週提出,中央與地方合作,同時號召全國民眾共同參與。

媒體追問重啟核電是否會是選項之一?賴清德重申,會先以空污法修法,並以具體行動方案與地方政府合作,做為解決空污的最優先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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