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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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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惠台31項措施 政院正名為對台措施

2018-03-16
中央社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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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訊)中國大陸提出31項惠台措施,行政院長賴清德13日在立法院答詢時,改稱為「對台」措施;政院也指示各部會統一使用「對台」一詞,以正視聽,釐清這些措施並非惠台的本質。

賴清德13日上午前往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總質詢,不管是會前接受媒體訪問,或是答覆立委相關提問時,都以「中國『對台』的31項措施」來稱呼。

知情人士下午表示,這31項措施並沒有真正惠台,例如其中一項為鼓勵台灣人參與大陸扶貧工作,允許台灣人捐錢卻稱為「惠台」,這是名實不符。

知情人士說,因此行政院指示各單位口徑一致,對外談論相關措施和公文往返時,統一使用「對台」一詞,以正視聽,釐清實際上並非惠台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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