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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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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曙商工違規討僑生學費 僑委會要求檢討

2017-11-17
中央社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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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訊)僑務委員會今天表示,方曙商工的僑生建教專班未依照規定的就學貸款方式(分3年攤還,每月還新台幣2000元),違規要學生每月還9000元,僑委會要求學校檢討並加強對學生照顧。

自由時報16日報導,桃園市私立方曙商工連鎖餐飲管理僑生專班學生投訴,校方招生時強調3年可存款6位數,且一個月只要還2000元學費,其他等畢業再還。但來台後才發現薪資僅達法定最低工資,去年11月剛領到1萬8000多元薪資,校方當天立刻把整班40多名學生都帶到便利商店,要求領錢還學費,有學生被逼領1萬5000元付學費,之後根本沒錢過日子。

僑委會今天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僑委會對此事相當重視,昨天下午由僑生處處長莊瓊枝會同教育部國教署人員前往方曙商工訪查,並與全體學生座談。

僑委會表示,了解後發現問題應出在學校違反規定,自行辦理學費分期付款機制(分3期攤還,每月還9000元),未依照僑委會海外招生宣導的就學貸款方式辦理;鑒於目前承辦「3+4僑生技職專班」12所學校中,僅方曙有此狀況,莊瓊枝當場要求學校檢討,並責成學校加強對學生的照顧及輔導措施。

僑委會說,方曙商工未向僑委會報備,就擅改招生當時承諾,難辭其咎;已要求所有承辦專班學校,往後若自行訂有分期繳交學費的方式,均需事先陳報僑委會核准,未來並將把各專班辦理情形納入開班審查的考量。

至於是否有學生在去年11月被逼付1萬5000元學費,僑委會說,媒體刊登的領款存摺與繳款收據照片,經比對後,發現不是同一位學生所有,也不是同一月份發生,難以確認是否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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