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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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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對台31措施 國發會:根基打穩沒在怕

2018-03-19
中央社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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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日前提出31項惠台政策,立委12日在立法院經委會指出,陸方提高層級與端出措施吸引台灣人才,應藉此雙方坐下來談。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圖)回應,陸方應該保障赴陸的台人人身安全。(中央社提供)
中國大陸日前提出31項惠台政策,立委12日在立法院經委會指出,陸方提高層級與端出措施吸引台灣人才,應藉此雙方坐下來談。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圖)回應,陸方應該保障赴陸的台人人身安全。(中央社提供)

(中央社訊)因應中國大陸對台31項措施,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表示,人才往全球企業流動應該正面解讀,陸方欲吸引年輕人,台灣更應根基打穩,從打造新創、投資環境下手,落實政策肯定能留住人才。

回應中國大陸對台31項措施,行政院今天提出4大方向與8大強台策略回應,藉由提升學研人才獎勵、優化醫事人員工作環境、加強保護營業秘密等,吸引全球人才,壯大台灣。

陳美伶今天受訪時表示,如今是數位經濟的時代,人才競逐是現況必然的趨勢,可以正面解讀是優秀人才往全球企業流動。

她認為,回到台灣的利基點與優勢,人才素質相當高,善用國內知識力量,加上過去企業累積的經驗,像是產業中堅份子的中小企業隱形冠軍們,都是台灣擁有的優勢。

陳美伶說,從對台政策來看,陸方視研發人才是重點,而台灣對保護智慧財產權,比中國大陸來地嚴謹。對培養研發人才,國內在法規裡,針對企業也有挹注跟協助,讓研發人員受保障。

國發會主導「優化新創事業投資環境行動方案」,打通資金、法規、制度等3大關卡。陳美伶強調,像是產業創新條例新增天使投資人租稅優惠規定,將「員工獎酬股票」在取得當年度依時價計算新台幣500萬元限額內,放寬為可選擇「取得時市價」或「轉讓時市價」孰低來課稅。而根據企業留才所需,陳美伶說,提供員工獎酬工具,像是庫藏股年限、課稅價格選擇權等規定,在不違反國際會計準則(IFRS)下,期望能放寬。

陳美伶強調,政府努力打造的投資環境,也讓外國企業看到投資的利基,像是丹麥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德商達能源( WPD )、澳商麥格理集團(Macquarie Group)、加商北陸電力公司( Northern Power)、美商超微(Supermicro)、台灣艾納康有限公司(ENERCON)、日商三井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Mitsui Fudosan)、丹麥商沃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Osted Energy)等都是今年吸引外商的投資。

 陳美伶指出,台灣應該要堅定而自信,穩步前進,只要把制定政策落實,緊盯執行力,讓後續效應發揮出來,不用擔心對台政策有太大衝擊。

 她強調,中國大陸是針對年輕人端出優惠,台灣更應該根基打穩,固本就可壯大台灣,讓年輕人有信心,人才就會願意留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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