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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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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陸對台31措施 經部強化營業秘密保護

2018-03-20
中央社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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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日前提出對台31項措施,行政院16日中午召開記者會,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徐國勇(右起)、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教育部長潘文忠、經濟部次長龔明鑫出席說明相關對策。
中國大陸日前提出對台31項措施,行政院16日中午召開記者會,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徐國勇(右起)、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教育部長潘文忠、經濟部次長龔明鑫出席說明相關對策。
中國大陸日前提出對台31項措施,行政院16日中午召開記者會,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徐國勇(右起)、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教育部長潘文忠、經濟部次長龔明鑫出席說明相關對策。
中國大陸日前提出對台31項措施,行政院16日中午召開記者會,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徐國勇(右起)、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教育部長潘文忠、經濟部次長龔明鑫出席說明相關對策。

(中央社訊)因應大陸對台31項措施,為避免營業秘密洩漏,經濟部擬修正營業秘密法,確保偵查過程不洩密;除現有企業優惠措施外,將加強輔導中小企業群聚廠商,預計在上半年內提出規劃。

為因應中國大陸對台31項措施,行政院16日提出4方向8策略因應,其中與經濟部相關策略包括強化新創發展動能、強化員工獎酬工具、加強保護營業秘密、強化產業創新升級等。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副局長張玉英說明經濟部相關措施時指出,大陸對台31項措施中,招攬人才至大陸發展,有營業秘密遭洩漏的疑慮,而針對意圖在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使用,而犯妨害營業秘密罪者,現行營業秘密法已有加重刑責的規定,智慧局目前正在研擬修正營業秘密法,新增偵查「秘密保持令」制度,並增訂「違反秘密保持令罪」,防止偵查中造成營業秘密二次洩漏。

張玉英並指出,企業反映相關偵查時程過長,目前偵查工作平均約需進行半年,法院審理需一年,政府也將推動加速此類妨害秘密罪的偵查及審理時程,以有效抑止此類犯罪行為。

此外,張玉英說,其實許多國內業者都還不清楚營業秘密保護的重要性與法律要件,只是把營業秘密鎖在抽屜裡,無法滿足營業秘密法中所要求的「秘密性」、「經濟性」及已採取合理「保密措施」的3個要件,未來將加強相關宣導,並輔導企業建置強化營業秘密的管理與保護機制。

其他產業輔導及優惠部分,經濟部工業局局長呂正華表示,產業創新條例修正放寬員工獎酬股票,可選擇「取得時市價」及「轉讓時市價」較低者課稅,列為立法院本會期法案;先前新增的天使投資人租稅優惠規定,子法將在5月22日預告期滿後實施。

 強化產業創新升級部分,除先前補助企業購置智慧化機械設備及軟體的智慧機上盒(SMB)計畫外,呂正華表示,將加強輔導中小企業群聚廠商,串聯上下游廠商,深化在地連結,發展產業特色聚落,相關計畫預計在今年上半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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