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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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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近日《報導者》刊登文章關切本會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一事,本會說明

2024-11-29
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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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近日《報導者》刊登文章關切本會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一事,本會說明如下:
一、中華民國臺灣的僑生政策已超過70年,培育無數優秀華裔人才,是臺灣與僑居地合作交流之最佳橋梁,凸顯僑生政策之正面效益。臺灣技職教育所培育的許多專業及技術人才,不僅為國家經濟建設奠定厚實的基礎,更是帶動產業邁向國際發展之助力,近年臺灣在國際技能競賽屢獲佳績,使得臺灣技職教育享譽國際。

二、有關《報導者》113年10月14日刊登「東南亞僑生成為私校退場浮木,揭開『搶人』幕後招生大戰」等4篇文章部分內容有誤,本會特此更正:
(一)報導所稱「本會2016-2019年編列3.8億元預算,2020-2023年為10.5億元,2024年最新一期僑生預算擴大為36.2億元」有誤。本會2016-2019年編列3.58億元預算,2020-2023年為10.9億元,2024年計畫預算為6.2億元。
(二)報導所稱「本會近年陸續被監察院、審計部糾正」有誤,謹查監察院於112年就本會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之成效及所涉評點配額制現況問題等情提出「調查」案。
(三)專訪本會徐委員長所稱「2024年申請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學生人數為3萬人」有誤,應為「近1萬人」。

三、至4篇文章內容屬個案性採訪描述,本會相關回應說明如下:
(一)跨部會聯合管控開辦學校及實習廠商辦學品質,汰劣保障學生權益
     本會於民國85年首次開辦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因同時提供升學及實習機會,讓許多東南亞僑生得藉此翻轉人生。為因應國內外技術型及產業人才難覓,本會自103年起擴大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每年除延請熟悉技職教育之專家學者協助書面及實地審查申辦學校資格及承辦能力,並不定期與教育部、勞動部及專家學者組團前往訪視考核,並明訂教育部公告之專輔學校不得承辦,確保學生受教權及就學環境無虞。

(二)嚴禁仲介介入招生,對違反規定者斷然處置
     本會多次重申嚴禁人力仲介牽連招生工作之立場,113學年度招生簡章更載明倘發現相關具體事證,將依規定停止學校未來3年承辦資格。另本會製作多語化文宣影片,透過實體及線上招生及運用社群平臺廣宣招生資訊,期藉此讓有意來臺升學同學可充分了解應透過駐外館處或保薦單位報名。此外,近來本會已查知多起人力仲介涉入招生,經通知駐外館處後,業依權責不予核發來臺簽證。未來本會仍將持續宣導注意不實招生資訊,以排除仲介僑生來臺行為,俾維護我技職教育品質,並培育充裕質優量足的人才,實現創新繁榮臺灣。

(三)全面加強學生華語文能力,規劃依程度分班授課
      為使專班僑生融入臺灣的教育體系與產業界,本會督導學校加強專班僑生華語文能力,並追蹤相關辦理成效。因申讀人數逐年增加,且東南亞各國僑生華文程度落差大,本會近期將責請各校就此部分評估施予分班授課。至學校以增加實習課比例或看影片藉此減少一般學科時數,本會將請教育部就業務範疇協處督促改進。

(四)因應產業需求,嚴審學校開辦類科
     技職教育之發展及培育與產業走向及人力需求有著密切的關係,近年臺灣產業結構轉向技術密集、與高附加價值的型態進行轉型。本會依產業需求滾動修正規定各校開辦類科,除五大產業相關類科外,本會亦重新開放申辦服務業相關類科,以因應產業界迫切之人才需求。此外本會委請各教育主管機關及專家學者對申辦學校進行嚴謹審查,以把關各校辦學品質及對學生之生活照顧及實習安排。

(五)實習制度比照國內學生,嚴格依建教專法辦理
     目前開辦類科以資訊科最多,對應之實習廠商多為電子相關企業,爰工作以現場作業員居多,並由基層工作開始逐步輪調學習,期望在兼顧就學就業為基礎之教育模式下,以發揚技職教育「做中學、學中做」之精神。另目前實習輪調制度均與國內學生相同,實習津貼亦比照勞基法規定辦理。另倘僑生反映實習廠商給予不合理對待,本會亦請校方積極瞭解後,協調廠商依法規辦理,倘仍未見改善,除列為不適任廠商,並視情況辦理僑生轉安置至其他廠商。專班課程(包含實習)係由國內高級中等學校、技專校院與配合廠商共同籌劃辦理,僑生實習崗位係由校方依課程契合度洽排,並送經教育主管機關評核後實施。另僑生實習廠商均經教育部審核同意,多數校方亦派有駐廠老師協輔,且本會每年隨與教育部、勞動部及專家學者組團前往訪視考核,期提供僑生更安全完善之實習環境。

(六)僑生專責部門提供僑生在學各項輔導及24小時僑護專線隨時提供協助及照護,俾僑生能安心向學
     為妥善關懷照顧緬甸僑生,本會建構緊急事件通報管道,並印製包含緬語之多語化「僑生關懷卡」發送僑生,以利隨時向本會反映相關意見;並賡續透過學校僑輔人員及僑生聯繫LINE群組等多項平臺,即時針對僑生生活、居留、工讀及就學等相關問題回應,解決同學日常疑問,提升國內僑生聯繫效率。此外,推行完善僑生輔導措施,包含各項獎助學金、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醫療急難救助、僑保及健保補助、僑生社團活動補助及舉辦多場僑生活動等,以達妥善輔導僑生目的。依據「海外回國就學僑生醫療急難及喪葬慰問金發給要點」第3點第2款規定:「僑生在臺灣地區因遭遇不可抗力事變或天然災害,或因家遭變故,造成經濟之重大負擔,本會得在預算範圍內依申請發給慰問金。」爰倘在臺緬甸僑生因傷病住院醫療或家庭遭逢變故,本會發給急難慰問金,協助疏解經濟上的困窘。另本會與中華民國緬甸歸僑協會、緬甸在臺校友會及留臺緬甸同學會等團體不定期進行座談,藉此瞭解緬甸相關局勢變化及在臺僑生需求,俾結合各界資源透過不同之途徑及人脈提供必要之支援,協助緬甸僑生在臺安心就學。

(七)隨時蒐集僑界、僑生、開辦學校及實習廠商意見策進及調整相關作為,健全制度發展,創造雙贏目標
     本會開辦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技高端及技專端工作坊,提供學校以第一線教學及照顧實務經驗以及實習廠商反饋,提出僑生專班制度精進作為,以結合產官學界意見共同朝強化專班辦學品質、促進專班政策精進之方向努力,同時提供各校意見交流及經驗分享之橫向平臺。此外,本會也透過駐外館處彙蒐僑界對產攜僑生專班之意見,以期專班制度能因地制宜符合各地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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