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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紓困貸款 109年個人所得50萬以下也可申辦

2021-06-12
中央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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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繼宣布108年個人所得50萬以下者才可申請後,10日再度表示,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可初步掌握民眾所得,只要去年所得在50萬以下者也可申辦
勞動部繼宣布108年個人所得50萬以下者才可申請後,10日再度表示,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可初步掌握民眾所得,只要去年所得在50萬以下者也可申辦

勞工紓困貸款將續辦,勞動部繼日前宣布108年個人所得50萬以下者才可申請後,之後再度表示,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可初步掌握民眾所得,只要去年所得在50萬以下者也可申辦。

為減低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對勞工生計衝擊,勞動部今年續辦「勞工紓困貸款」,貸款對象為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年滿20歲的本國籍勞工,每人貸款額度最高新台幣10萬元,貸款期限3年,由信保基金提供10成信用保證,勞動部補貼第1年貸款利息,預計可協助50萬名勞工。

針對勞工紓困貸款的申請條件,勞動部原宣布,只有108年綜合所得為新台幣50萬以下者才可以申請,但卻接獲不少民眾申訴、不滿,認為明明是去年起所得才受疫情影響,紓困貸款卻採納108年綜合所得,導致無法辦理紓困貸款。

對此,勞動部次長王尚志表示,國發會、金管會等召集線上會議討論決議,雖然今年報稅程序還沒完畢,但由於上班族都有扣繳憑單,且1月就出爐,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會有民眾109年扣免繳所得資料,因此若資料顯示低於50萬以下者也可以來申辦。

至於勞工紓困貸款50萬名額是否增加,王尚志表示,仍須看後續申辦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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