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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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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電視法將修法 解決董事會選任窘境

2021-09-18
中央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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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為解決公視董事會無法如期完成選任窘境,預告修正「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文化部為解決公視董事會無法如期完成選任窘境,預告修正「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文化部為解決公視董事會無法如期完成選任窘境,預告修正「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降低現任董事人數,行政院提名董事時將可指定1人為董事長。

文化部表示,現行公共電視法已超過10年未作修正,部分條文已不符合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運作所需,預告修正「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文化部修正公告上表示,無論任何政黨執政,均曾遭遇公視董事會無法如期完成選任的窘境,如第5屆延宕968天,第6屆58天,第7屆迄今已延宕逾1年,仍無法順利組成,面臨立即進行檢討迫切需要。

為使董事會運作更具效能,以因應公共服務需求,靈活調整營運方針,修正董事人數並納入員工代表董事,行政院長提名董事時並應同時指定1人為董事長。

其中包括現任董事將從17人至21人降為11人至15人;董監事審查委員會從3/4憲法門檻降為2/3審查通過即可。

文化部公告的修法說明指出,對於政府捐贈公視基金會經費上限,長期造成經費明顯不足,實有迫切調整政府捐贈公視基金會經費限制的必要。預計公告40天後送立法審議。

公視法醞釀修法早見端倪,文化部長李永得今年4月在立法院專案報告時表示,現任公視董事會至今已延任超過一年,董、監事選任問題「藍綠執政都一樣難解」,將尋求修法。

公視則表示,公視代理總經理徐秋華已於今天董事會中,向董事們說明文化部上網公告的內容。將於1個月後的董事會中討論此事,並彙整董事們意見,向文化部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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