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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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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修法 役男可申請優先或延緩入營

2021-09-25
內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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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 / 圖片取自內政部役政署臉書
示意圖 / 圖片取自內政部役政署臉書

為讓役男生涯規劃更有彈性,內政部於23日部務會報通過修法,將彈性入營申請作業法制化,增訂尚未列入梯次徵集的役男得申請優先或延緩入營。「彈性入營」自108年起進行試辦,試辦至今,每年約4萬人提出申請,大幅縮短役男等待入營服役時間。

內政部表示,每年6月多數役男畢業等待服役,考量役男入營緩急需求不同,昨日部務會報通過「徵兵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除增訂在不影響徵兵需求情況下,尚未列入梯次徵集的役男可申請優先或延緩入營外,為避免役男藉此規避入伍,這次也明訂曾以相同等級學歷(含休、退學)辦理延緩入營者,不得再次申請延緩入營;如為大學、碩士或博士等不同等級學歷,則得分別申請延緩入營;又考量年逾33歲役男,已接近36歲法定除役年齡,因此,規範不得申請延緩入營。

另為審慎判定役男體位及維護兵役公平,這次修法增列替代役體位案件判定前亦比照免役體位案件,除身高、體重或身體質量指數符合免役體位外,其它如心血管疾病、肝腎功能異常或重要關節活動受限等病症,應送役男體位審查會審查。

內政部指出,「徵兵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會銜國防部辦理修正發布作業,於近期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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