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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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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接種疫苗返臺 ~後續接種規定報你知

2021-10-27
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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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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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月19日說明,在國外接種世界衛生組織(WHO)核發EUL(緊急使用清單)的COVID-19疫苗種類(包含AZ、Moderna【莫德納】、Pfizer/BioNTech【BNT】、Janssen【嬌生】、Sinopharm【中國國藥】、Sinovac【中國科興】),可在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採取補登,視為有效劑次。

但補登的資料不納入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含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預防接種紀錄卡及我國建置中的數位證明)劑次,因此,在國外的接種證明(或紀錄)必須妥善保存,以作為後續醫療諮詢或查核的依據。

另外,在國外已完成接種劑次的鄉親,返國後不需再追加接種;未完成接種者,返國後依我國核准使用的疫苗接種期程、間隔,完成後續劑次,並依當時國內開放接種對象及提供的疫苗種類進行接種。但是,如果在國外接種的是國內未核准使用的COVID-19疫苗,全部視同未接種,建議與國外接種最後1劑疫苗至少間隔28天以上,再接種我國核准使用的疫苗。

國人在海外接種COVID-19疫苗,返國後請參照前面說明,進行資料補登或後續接種,以確保您的健康!如有相關疑問,請撥打1922防疫專線(國外請自費撥打+886-800-001922)洽詢。

~僑委會關心您

<參考資料: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苗/COVID-19疫苗Q&A/2. 接種期程與注意事項;Q2.27、Q2.28、Q2.29)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QAPage/JCyOJznV52tt35_bDBeH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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