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民眾私權糾紛的處理方式,除了一般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以作成判決的方式解決以外,還可以透過「調解」、「調處」或「仲裁」等訴訟以外的方式來解決,就是我們所說的「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英文名稱為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簡稱ADR)。
45秒短影音--不錯的選擇篇:https://youtu.be/fgG7uAFSGkM?list=PLi-1XuaJrX1I4AfZOLMtdPMcdYXWAlTT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