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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調整日本食品輸入管制措施 以「三原則、三配套」為國人健康嚴格把關

2022-02-08
行政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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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宣布3原則3配套 開放福島5縣食品輸台
政院宣布3原則3配套 開放福島5縣食品輸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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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宣布3原則3配套 開放福島5縣食品輸台
​​政院宣布3原則3配套 開放福島5縣食品輸台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羅秉成8日與鄧振中政務委員、衛生福利部陳時中部長、經濟部王美花部長、外交部吳釗燮部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陳吉仲主任委員共同召開「日本食品輸入管制措施」記者會。羅發言人表示,全世界絕大部分國家已放寬對日本食品的管制,臺灣必須在回歸科學證據原則下,與時俱進,同時在為國人健康把關的前提下,政府提出比國際標準更嚴格的安全規範,以「三原則、三配套」,合理調整對日本食品長達11年的管制措施,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條第5項的法律授權,於今日進行相關預告程序,期盼未來能「以新代舊」,力求穩健、排除障礙,航向與世界接軌的目標。

羅發言人表示,11年前(2011年)日本東北大地震發生「311核災」事件,當時許多國家紛紛對日本福島周邊食品,採取緊急性的暫時管制輸入措施,而臺灣也在同年3月25日,由當時行政院衛生署以「公告」的方式,針對福島周邊五縣地區的全部食品,決定「暫停輸入報驗」,意即全部禁止進口到臺灣。
 
羅發言人指出,這11年來,因為日本國內採取比國際標準更加嚴格的管制措施,使相關食品風險趨降,漸現成效,因此世界各國陸續放寬或解除對日本食品的相關管制,包括「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11個會員國在內的40多個國家已完全解除管制,其中美國、新加坡、以色列等國也於去(2021)年加入完全解除的行列,而歐盟則大幅放寬對日本食品的管制,只對少數特定具有風險的品項,要求進口時應附具輻射檢驗證明。

羅發言人談到,時至今日,全世界只剩「臺灣和中國」仍維持禁止進口福島周邊地區所有食品輸入,連中國的香港、澳門地區都已放寬相關管制措施。我們是以科學證據堅守人民食安的政府,而臺灣也是以外貿為導向的國家,要加入國際經貿體系,要加入高標準的CPTPP,不能自外於人、故步自封,不能無視國際標準、科學證據。日本長期以來關切並期待臺灣改變相關管制作法,這11年來,當全世界絕大部分國家都朝向放寬管制之際,我國無可迴避日本提出的合理訴求,政府必須負責任地面對問題,並解決問題。

羅發言人強調,經充分溝通與討論,以及審慎分析與檢視各項精進作為,府院行政團隊、立法院執政黨團及執政縣市首長均取得一致性的高度共識,臺灣必須應物變化、與時俱進,在回歸科學證據原則,以及提出比國際標準更嚴格的安全規範來為國人健康把關的前提下,政府決定合理調整對日本食品長達11年的管制措施,並在今日記者會上向國人公開報告,正式且慎重地提出務實可行的方案與配套,同時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條第5項的法律授權,於今日進行相關預告程序,「以新代舊」,以「回歸科學檢驗、比國際標準更嚴格、為食安把關」三原則,及「『禁止特定地區進口』改為『禁止特定品項進口』、針對具風險品項,要求提供雙證(輻射證明及產地證明)、福島等五縣食品於邊境逐批檢驗」三配套,力求穩健、排除障礙,並解開纜繩,跨出一步,航向和國際連結、與世界接軌的目標。

羅發言人表示,過去公民團體就風險評估、掌握日本監測資料與科學依據、邊境把關人力、輻射檢驗實驗室、實驗室認證檢驗量能、後市場與網路食品把關措施、食品內部包裝產地及農用資材等方面提出建議,這段時間以來,政府皆積極精進改善相關措施,除陸續完成6份風險評估及調查,亦持續針對日本的檢驗資料、邊境監測資料進行統計分析,作為調整管制措施的科學決策依據。此外,邊境查驗人力已由46人擴充至103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設置的食品專屬實驗室,其配備的純鍺偵檢器也由3部擴充至7部。

另一方面,羅發言人指出,臺灣已有6所公私實驗室取得TAF ISO-17025國際認證,及衛福部食藥署食品輻射檢驗實驗室認證,檢驗量能每年近7萬件。日本去年約檢驗1萬7,000件,若再加上福島5縣調整後可開放進口的品項,檢驗數量可能約增加8,000到1萬件,達到2萬多件,仍遠低於我國目前7萬件的檢驗量能,顯見我國檢驗量能十分充裕,可在邊境嚴格把關。

羅發言人表示,我國於2018年舉行公民投票後,客觀環境已有所轉變,目前臺灣的檢驗量能不但充足,6份風險評估與研究亦證明日本福島周邊食品對健康無虞,其中幾份報告皆委託臺灣大學專業團隊親赴日本福島周邊進行實地抽樣檢測,結果均符合日本及我國標準,而最近一份報告也已經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至風險評估諮議會審議,並於7日上網公告。

羅發言人進一步指出,臺灣對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容許量標準較國際標準嚴格,以食品中銫含量為例,臺灣每公斤容許值為100貝克,國際食品法典(Codex)標準則是每公斤1,000貝克,顯見我國比國際標準更嚴格10倍,而日本也與我國採行相同的嚴格標準。政府為食安把關,持續透過修法方式,與日本取得一致性的標準,也因為日本在其國內採行高標準的嚴格管制措施,讓世界各國願意逐漸放寬對其食品的管制措施。

羅發言人強調,2018年的公投結果顯示國人希望維持對日本食品的管制,政府也尊重公投的2年拘束效力,並利用這段時間精進食安把關作為;而去年的反萊豬公投最後未通過,展現國人對朝向世界、邁向國際,採取科學證據、國際規範的標準有高度共識,因此政府也提出務實、穩健的調整方案,並非完全解除對日本食品的管制,而是「以新代舊」方式,調整管制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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