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為因應於東南亞國家僑務推展之需,推動於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暨普通考試僑務行政類科應試專業科目中,增列選試泰文及緬甸文,業獲考試院會本(111)年10月13日通過修正,並自明(112)年1月1日施行。
僑委會表示,僑務工作在國際化與多元化潮流影響下,深耕新南向國家的需求與日俱增,因此自本年1月1日起已於高普考選試科目增列越南文及印尼文,本年並將首度進用3名越南文及2名印尼文之考試分發人員。
僑委會進一步表示,考試院通過修正自明年1月1日起,選試科目再增列泰文及緬甸文,僑委會深表感謝,期能透過新增東南亞語考科,遴選具備當地語言專長之人員加入工作行列,強化與駐在地人際網絡交流,成為我涉外工作之堅實後盾。
僑委會歡迎有志僑務工作包括新住民在內之人才踴躍報考,以深化僑務人員在東南亞語系國家的聯繫溝通涉外事務能力,精進僑務服務品質與成效,厚植我政府涉外工作量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