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氣候變遷對環境、人類生存和國家安全的威脅愈來愈大,也愈來愈緊急,全球已有130多國提出「2050淨零排放」的宣示與行動。為呼應此一全球趨勢,蔡總統亦於110年4月22日世界地球日宣示,2050淨零轉型也是臺灣的目標。政府隨後於111年3月及12月分別公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及「12項關鍵戰略行動計畫」,並於112年1月核定「淨零排放路徑112-115年綱要計畫」,針對淨零碳排目標進行各面向的減緩與調適。同時《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亦於112年1月10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年2月15日總統公布施行,名稱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並納入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提升氣候治理層級、徵收碳費專款專用、增訂氣候變遷調適專章、納入碳足跡及產品標示管理機制,不僅對外展現我國邁向淨零排放目標之決心,對內也建構更為韌性的氣候法制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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