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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廣徵國際專家意見 第二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開啟數位人權新篇章

2025-02-24
行政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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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第二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數位人權議題國際諮詢座談會」
「臺灣第二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數位人權議題國際諮詢座談會」
邀請國際專家從國際規範及數位人權保障實務等不同觀點進行意見交流
邀請國際專家從國際規範及數位人權保障實務等不同觀點進行意見交流

(行政院訊)鑒於我國在人工智慧等數位科技研發及應用之關鍵地位,以及在民主、法治及人權之卓著發展,2025年第13屆全球數位人權大會(RightsCon)首次在東亞辦理,選擇臺灣作為第一個舉行國,邀集世界商界領袖、政府代表、技術專家及科技人權等領域的專家或實務工作者等人來臺。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24日藉由此數位人權國際交流之年度盛會,與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合作辦理「臺灣第二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數位人權議題國際諮詢座談會」,討論「如何透過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強化數位人權保障」及「個人資料保護專業人才之培訓」兩大議題,希望瞭解其他國家推動數位人權之策略或具體作法,同時借鏡國外個人資料保護專業人才培訓經驗,作為我國擬定第二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及個資人才培訓之參考。


為利本次座談會從國際規範及數位人權保障實務等不同觀點進行意見交流,行政院也特別邀請4位國際專家來臺,包括來自美國的前聯合國意見與言論自由特別報告員大衛˙凱伊(David Kaye)、斯里蘭卡Heritage Partners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賈揚塔˙費南多(Jayantha Fernando)、澳大利亞隱私保護委員卡莉˙凱德(Carly Kind)以及日本隱私倡議機構Privacy by Design Lab 創辦人栗原宏平(Kohei Kurihara)。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出席致詞表示,此次全球數位人權大會首次在東亞地區舉行,且在臺灣辦理實體會議,是對我國在數位民主與人權發展成果的最大肯定。林明昕政委表示,臺灣政府自2022年提出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NAP)以來,積極推動數位人權的保障與發展,鑒於數位科技對社會與國家的深遠影響,政府特別將「數位人權議題」列為重要項目,從完善隱私保護、防制數位科技引發的各種歧視、遏阻網路性別暴力、提升媒體素養、消弭數位落差等多方面,提出具體行動方案,設定明確目標與時程。


林明昕政委進一步指出,隨著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的推動,臺灣在數位人權領域已取得重要進展。然而,數位發展同時也引發了隱私、資訊安全、言論自由等一系列人權挑戰,對女性、LGBTQIA+、身心障礙者、兒童、原住民族等處境不利群體造成不成比例的危害,甚至破壞民主國家的根基。在這樣的背景下,如何在促進科技創新的同時,保障基本人權,是各國都必須共同面對、重要而且急迫的課題。


本次座談會討論「如何透過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強化數位人權保障」及「個人資料保護專業人才之培訓」兩項議題。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表示,政府將著手研擬第二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期望藉由本次國際諮詢座談會,廣泛徵詢各國專家與人權工作者的寶貴意見與經驗,作為未來政策制定的參考。


與會的國際專家首先肯定臺灣透過制定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保障數位人權的作法及成果,對於擬訂中的第二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專家也提醒,數位發展下之隱私、資訊安全、言論自由、資訊近用及其他人權議題及保障作法,彼此間密切連結,但也可能呈現緊張、衝突的關係,執行上必須要重視公私部門等多元利害關係人之參與,以及公開透明之政策決定與立法程序,透過多元專業人才培訓、社會溝通及意識提升、意見交流及與國際上產官學與非政府組織等合作等方式,釐清數位科技應用對政府運作、處境不利群體、不同世代、專業領域及產業等各種群體可能造成的問題、可以採取的因應策略或禁止之作法,透過各方利害關係人之對話,形塑支持隱私及相關人權保障的共識與社會文化,作為推展各項工作的堅實基礎。


國際專家也建議臺灣政府在數位人權及個資保護議題的推動上,應在法規中定義明確的構成要件、具體可行之作法、申訴及救濟程序等,以利於各種數位科技的設計階段融入隱私保護及人權保障之觀點,法規的內容不僅應符合相關國際人權規範及指引,並應能通過合法性、必要性及比例原則之檢驗,採取最小侵害手段,以平衡兼顧數位發展及人權保障之需求。


討論過程中,國際專家也就各國政府的數位治理法制與實務經驗、臉部辨識與位置追蹤等技術之應用及限制、因應假訊息時如何兼顧言論自由保障等議題分享其經驗及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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