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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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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未幫貓完成登記 115年起最高可罰1.5萬元

2025-12-12
中央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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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動保處提醒貓咪飼主,115年1月1日起,未幫愛貓植入晶片並完成寵物登記,將依動物保護法裁處新台幣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動保處提醒貓咪飼主,115年1月1日起,未幫愛貓植入晶片並完成寵物登記,將依動物保護法裁處新台幣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中央社訊)新北市動保處提醒貓飼主,貓納入強制寵物登記1年緩衝期將於年底屆滿。自115年1月1日起,未植入晶片並完成寵物登記,依法最高可處新台幣1萬5000元罰鍰。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10日發布新聞稿指出,農業部已公告家貓自114年1月1日起納入強制寵物登記規範,1年緩衝期將於今年底屆滿。自115年1月1日起,未幫家貓植入晶片並完成寵物登記,將依動物保護法裁處新台幣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

動保處指出,辦理寵物登記十分簡單,飼主只需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帶著貓前往寵物登記站植入晶片並完成相關手續即可。

動保處指出,貓完成登記,不僅能健全寵物管理機制,更能在走失時透過掃描晶片迅速聯繫飼主,提高尋回機率;同時晶片也如同貓的身分證,有助落實源頭管理,避免遭受惡意棄養。

動保處呼籲飼主把握最後期限,幫貓植入晶片並完成寵物登記,後續也可透過手機或電腦登入「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飼主專區,隨時查看名下寵物的晶片號碼、絕育狀態及其他資料是否正確,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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