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嘉義縣新港鄉公所11日向鄉民代表會提出「因應國際經濟情勢變化促進地方發展自治條例草案」,經鄉代會三讀通過,規劃2026年春節前普發鄉民振興經濟金每人新台幣3000元。 新港鄉長葉孟龍表示,新港目前約2.9萬人,每人發3000元公庫支出約8900萬元,相關作業流程及發放條件待公所與鄉代會討論決定後公告。 新港鄉代會主席洪鴻然透過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說:「振興經濟3000元、代表會全數通過。」 葉孟龍表示,之前鄉代們就希望公所發振興經濟金,公所無負債,這筆經費不需舉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