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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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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中小學教師待遇提高 私校由各校協商契約

2026-01-03
中央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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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中小學教師待遇提高,私校由各校協商契約。(中央社檔案照片)
公立中小學教師待遇提高,私校由各校協商契約。(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訊)教育部去年宣布多項適用公立學校的國民中小學教師待遇調整措施,私立學校部分,教育部2日表示,尊重辦學自主,由各校與教師協商契約。

教育部告訴中央社記者,尊重私校辦學自主及校務發展需求,鐘點費及導師職務加給等事項,屬學校內部治理範疇,由各校依管理規章、內控制度及作業程序,與教師協商後,以私法契約方式辦理。

教育部說,持續關注私校師資穩定與教學品質發展,期許各校在兼顧財務健全與校務永續前提下,審慎評估並適度調整相關措施,支持教學現場教師專業投入,共同維護學生良好學習環境。

教育部去年12月31日舉行記者會,宣布多項調整教師待遇政策,包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導師職務加給,由每月新台幣3000元調高到4000元等。

不過,全國私立中學聯盟昨天發布聲明呼籲政府在「公私一體」精神下,編列足額經費,同步調升私校教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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