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擬開放具封閉式車室及方向盤式轉向系統的三輪機車(駕艙機車),規定領用機車車牌,但駕駛資格需有小型車以上駕照,路權比照小型車但不得行駛國道及快速公路,最快下半年開放。
順應車輛產業發展及接軌國際,交通部近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劃開放具封閉式車室及方向盤式轉向系統的三輪機車於國內行駛道路使用。
交通部表示,這類三輪機車已有在國內正式領牌行駛道路使用的實績,其車身具包覆性具有較高安全性與安全性,車身小保有較高機動性,可提供民眾出行多元運具選擇,交通部與相關用路人團體討論獲有共識,於近日預告修法草案,正式對外聽取各界意見。
交通部指出,這次修法重點包含將具封閉式車室及方向盤式轉向系統的三輪機車稱作駕艙機車,車輛種類將比照歐洲跟日本定位為機車,領用機車車牌。
不過,交通部表示,駕艙機車的駕駛資格參考日本需領有小型車以上駕駛執照,行駛路權跟比照小型車行駛規定,但不得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
根據規定,若駕駛持機車駕照駕駛駕艙機車,可罰新台幣6000元到1萬2000元罰鍰,若無照駕駛則可處6000元到3萬6000元罰鍰。
交通部表示,駕艙機車檢驗比照小型車辦理車輛新登記檢驗及定期檢驗(含黏貼隔熱紙),駕駛時比照小型車要繫安全帶,停車可以停放小型車停車格或機車格。
交通部說,相關法案預告期60天,加上法制作業期間,最快今年下半年就可以允許駕艙機車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