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僑務電子報
:::

少年觸法直接移送少年法庭 檢方偵查添難度

2026-02-23
中央社提供
分享
分享至Facebook 分享至Line 分享至X
成少犯罪增加,尤以詐欺案件為大宗,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後,規定少年觸法後應移送少年法庭審理,導致少年成為刑事犯罪「斷點」,提高檢方打擊犯罪難度。圖為法務部。
成少犯罪增加,尤以詐欺案件為大宗,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後,規定少年觸法後應移送少年法庭審理,導致少年成為刑事犯罪「斷點」,提高檢方打擊犯罪難度。圖為法務部。

成年與少年共犯案件的成少犯罪增加,以詐欺案為最大宗。但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後,規定少年觸法應移送少年法庭,檢方認為偵查即時性、機動性受阻,增添打擊犯罪集團難度。

少事法於民國112年6月21日經總統公布修正,並自113年1月1日施行,觸犯刑罰法律的少年,依少事法第18條之5規定,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應自同行時起24小時內,指派妥適人員,將少年連同卷證,護送該管少年法院處理。

法務部表示,成少共犯因少年法院與檢察機關分開調(偵)查的結果,導致少年成為成年犯刑事案件的偵查「斷點」,刑事偵查的即時性、機動性因而受阻,也提高了打擊犯罪集團的難度。

法務部官員說,少年法院法官對於管轄權的認定,因著重少年保護性,並非案件整體性,對於少年犯罪管轄權仍以少年的戶籍地為主。不過,成少共犯常涉及異地,尤其詐欺犯罪,常見車手到各地取款,致使司法警察偵辦此類犯罪,欲聲請同行書、搜索票等強制處分令狀時,必須異地奔波,影響偵辦時效。

官員表示,司法警察偵辦成少共犯時,少年共犯部分,依少事法規定,向少年法院聲請同行書、搜索票及通信紀錄等,成年犯部分則向檢察官或法院強制處分專庭聲請,囿於少年保護的最後手段性要求,常有少年法院與法院強制處分專庭核發強制處分令狀的時程、步調無法一致,因而錯失同步執行機會,無法即時且完整調查集團性犯罪。

另外,少事法規定,司法警察(官)同行、逕行同行或逮捕之少年,應於同行或逮捕時起24小時,護送至少年法院。所以司法警察同行、逕行同行或逮捕少年,查知有成年共犯的存在時,檢察官無法先以證人身分訊問少年,取得其他成年共犯或犯罪集團的重要情資,將影響向上溯源的即時性。

相關新聞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