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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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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修法 內政部:國家存在才能保護言論自由

2026-03-27
中央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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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內政部部徽。(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內政部部徽。(中央社檔案照片)

行政院提出國安法修法草案,明定任何人不得鼓吹對台發動戰爭。內政部次長馬士元26日表示,有國家的存在,才能實現保護人民言論自由的權利。當個人言論自由已侵害國家主權時,國家機關得予以適當制裁,以保護多數人的公共利益。

行政院會去年12月18日通過國家安全法修法草案,明定任何人不得以文字、圖畫等公開鼓吹外國、大陸地區等對中華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經內政部會商法務部、大陸委員會及相關機關認定違反規定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日前審查草案時,在野黨立委質疑修法是行政權干預言論自由。為求修法周延,內政委員會將在3月底前召開2場公聽會,原則上由民進黨、國民黨各開1場。

內政委員會召開「國家安全法修法」公聽會,會議主席為輪值召委、國民黨立委廖先翔,邀請內政部次長馬士元、陸委會法政處長周鳴瑞等政府單位代表,以及台北海洋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吳瑟致、前東吳大學政治學系教授謝政諭等學界代表。

馬士元指出,此次國安法草案是針對公開鼓吹戰爭以消滅國家主權者所為之處罰,於要件上以限定於「公開」,而於法律效果上則採「行政罰」,而非刑事罰,已相當減輕對侵害人民權利的疑慮。以現今客觀現實環境,草案規定已屬現階段於維護國家安全與保障言論自由間的適當手段,且對人民權利侵害較小的手段。

馬士元表示,保障言論自由固為憲法所規定的重要基本權利,但必須有國家的存在,才能實現保護人民言論自由的權利。保障言論自由需由行政權、立法權及司法權等國家各機關共同踐履。當個人行使言論自由本質上已侵害國家主權時,國家機關得予以適當制裁,以保護多數人的公共利益。

吳瑟致提到,台灣是民主國家,要提升民主的韌性,需要強悍的法治基礎。國安法修正草案將台灣的防禦姿態從「被動防守」轉變為「主動阻絕」。彌補實體與數位空間的法制裂痕,讓執法人員擁有對抗新型態混合戰的精確武器。

吳瑟致談及,面對組織滲透、認知作戰、心理震懾等日益多元的無煙硝戰場,過時的法規無法提供全面的防護。草案將防禦打擊範圍擴及單純參與組織,斬斷中間人資金與指示,並禁止鼓吹戰爭言論,授權政府即時停止解析阻斷來源。

謝政諭說明,言論自由是民主政治的核心,是一切自由權利的核心價值,是防止專制獨裁對人民權利的侵犯。近年兩岸關係走向零和遊戲,各項法治都以政治現實主義的管制性國家安全為原則,將兩岸正常交流被抹紅,讓兩岸關係走向不可逆的惡性循環。

謝政諭強調,鄭重呼籲中國大陸不要對台動輒文攻武嚇,也高度期待台灣朝野政黨能夠保障以「非暴力」的言論自由,以最大的力量,善用民主方式來醫治民主的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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