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6月8日預告「參加勞工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之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提繳農民退休儲金資格審查辦法」草案,未來參加勞工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之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可依本辦法申請提繳農民退休儲金,讓未參加農保之實際從農者,亦可獲得農民退休儲金保障,以提升留農意願。
農業部說明,為照顧專業從事農業工作者,相關資格規定皆以確保「以農為業」之政策目標進行規劃。未來適用對象將包含未滿65歲、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參加勞(國)保之被保險人,在無雇主提撥職業退休金之情形下,可申請提繳農民退休儲金;其農業生產須具一定經營規模,將分為農糧類別、畜牧類別及水產養殖類別予以認定。倘同時兼職農業及勞務工作,仍應以農為業,意即須以從事自營農、漁、畜收入為主要生計來源者方符合資格,故提繳期間每年支領農業以外年薪資所得加計執行業務所得之合計數,不得高於最低工資之全年總額1.25倍。此外,50歲以下參加勞(國)保之退伍青農,雖已領軍人保險退伍給付,亦可申請提繳農民退休儲金。
農業部強調,鑑於農業生產具季節性,且社會就業已趨多元,許多實際從農的青年可能同時兼具勞工身分,本次修正放寬即是為了確保這些「斜槓農民」不至於因缺乏退休保障而降低留農誘因。這項改革將可擴大照顧過往無法適用農保制度的斜槓青農,讓每一位辛勤耕耘的農業夥伴都能享有安定的退休生活,吸引更多人才投入農業經營。農業部也已儘速籌備相關行政作業,倘本辦法獲得各界支持,將依「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33條規定,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讓此制度儘快上路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