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來臺搭機前PCR報告:因應各國邊境管制政策已逐步開放,經評估國際間多數國家已免除旅客搭機前檢驗報告規定,並考量現行我國仍維持入境機場唾液PCR檢測及「入境檢疫3+4」(3天居家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等措施,可於邊境進行防疫,故自本(111)年8月15日零時起,取消所有來臺旅客搭機前持2日內PCR報告;惟境外篩檢COVID-19陽性者,仍維持自採檢日起7日內暫緩搭機,避免疫病跨境傳播。
二、廣布家用快篩試劑:鑑於COVID-19國內疫情處於廣泛社區流行,因應民眾購買家用抗原快篩試劑之需求,以及提供幼兒家庭更足量的家用抗原快篩試劑,保障尚未接種COVID-19疫苗之0至6歲幼兒健康,自本年8月15日起,實施第四輪家用抗原快篩試劑實名制及第三輪0-6歲學齡前幼兒免費領取1份(5劑)快篩試劑。
三、調升入境總量人數:考量已近9月開學,國人及境外生返臺入境需求增加,經綜合評估國內外疫情、邊境管制執行情形及國內防疫與醫療量能,自本年8月22日零時起,調升入境總量人數為每週5萬人次為原則。
四、入境後自主防疫期間可1人1室:為持續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及兼顧民眾生活需求,經綜合評估入境檢疫措施實施情形、國內疫情、防疫與醫療量能,自本年9月1日起,入境檢疫措施維持3天居家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後4天自主防疫調整為「1人1室」,說明如下:
(一)3天居家檢疫:維持「符合1人1戶條件之自宅或親友住所」或「防疫旅宿」。
(二)4天自主防疫:
1.得以符合1人1室條件之自宅或親友住所進行自主防疫,1人1室以單獨房間含獨立衛浴設備為原則,但不可入住一般旅宿。
2.由3天居家檢疫處所返回符合1人1室之處所進行自主防疫,無需向地方政府申請自主防疫期間地點異動作業。
五、延長照顧機構定期快篩措施:各類型住宿式及社區式照顧機構需定期公費快篩之措施,延長至本年9月30日止,篩檢頻率仍維持為服務對象每週定期快篩2次(身心障礙者、失智症者、2至18歲則每週1次,未滿2歲免篩),工作人員每週至少1次,已確診康復者3個月內免篩檢,後續再視疫情狀況調整篩檢頻率。
六、校園防疫新制: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與教育部就開學相關防疫規定進行討論,於兼顧疫情、學生受教權益與家長照顧負擔,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實施校園防疫新制,仍得視疫情發展,進行彈性調整:
(一) 高中以下含幼兒園自9月12日起實施,大專院校自開學日起實施
1.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實施7天居家照護,期滿無症狀可入校(班)上課。
2.高中以下含幼兒園,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的同班同學及教師,學校提供1劑快篩試劑,快篩陰性無症狀者可上課,如有症狀應儘速就醫。
3.與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之人員,學校提供1劑快篩試劑,快篩陰性無症狀可上課,如有症狀應儘速就醫。
4.大專院校,與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全程配戴口罩共同活動人員,需進行自我健康監測。
(二)各級學校住宿生防疫規定
1.確診者同寢室室友比照「同住親友」,實施居家隔離或自主防疫。
2.高中以下: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期間不入校上課。
3.大專校院:居家隔離不入校(住宿生不離開隔離宿舍),自主防疫期間不入班上課。
(三)各級學校防疫假別
1.確診、快篩陽性或居家隔離者,教職員工可請公假/防疫隔離假,學生可請防疫隔離假。
2.教職員工及學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可請自主防疫假。
3.學生如有身體不適或快篩陰性仍有疑慮者,可請防疫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