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訊)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經立法院宣讀內容,歲出部分關於通案刪減,各委員審查及院會表決最後總刪減數計算方式各有出入,仍有爭議,有待釐清。
本次立法院刪除的預算明顯集中在某些特定項目及機關,其中國外旅費、特別費、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均刪減60%,甚至更高;又監察院及本院業務費分別大幅刪減96.5%及46%,已嚴重影響機關基本運作維持;另經濟部刪減1,037億元,國防部刪減84億元、凍結900億元,數發部刪減36億元,內政部刪減30億元,文化部刪減11億元,都已造成各項業務推動窒礙難行。
有關立法院審議的通案刪減,委員會及院會決議刪減合計之後,和所宣讀的總刪減數計算上有出入,無論如何計算,其結果都超出近3年平均刪減數291億元,高出4至6倍之多,已嚴重影響政府政務推動,本院將循憲法機制進行相關救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