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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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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公布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執行計畫

2022-01-17
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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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公布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執行計畫
越南公布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執行計畫

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已於2022年1月1日對越南正式生效,越南常務副總理范平明(Pham Binh Minh)頃簽署第01/QĐ-TTg號決定,規定有關RCEP實施計畫。該計畫旨在劃分越南各機關及主管部門之任務及責任,明列相關指導及管理措施,以及其他相關措施,俾充分有效執行RCEP。

越南各部會及部級機關、政府機關、各省人民委員會及直轄市人民委員會將負責透過媒體、網站、出版品、培訓課程及研討會等方式宣傳及指導有關RCEP及與該協定相關之修改、補充、廢除或新發布之法規予相關對象,尤其是受該協定影響之對象如企業、公協會、合作社、中央及地方管理機關及勞工等,以協助上述團體瞭解及利用RCEP。

同時,第01/QĐ-TTg號決定將注重與加強提供進出口市場與國內市場之信息及預測,以協助越南企業及時瞭解RCEP成員國之技術要求及進出口管理規定等,以利其等研擬與執行營運及投資策略。

根據該決定,越南各主管部門需制定輔助計畫,改善產業及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合作社及農戶競爭力,以符合RCEP國際承諾,同時為易受影響及直接受衝擊之產業備妥應對方案及輔助政策。

此外,該計畫亦將致力於農業改革、實施數位轉型、運用科技及先進生產模式以提升品質及可追溯性,並保護環境,從而達到國內及國際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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