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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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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修法調整屋頂太陽能發電相關法規

2024-04-07
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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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Unsplash)
(示意圖/Unsplash)

印尼能源暨礦業部於本(2024)年1月31日起實施2024年第2號部長令(有關屋頂太陽能設施併網規定),修法要點如次:
(一)針對屋頂太陽能發電參與者,取消部分電業規費,例如緊急服務費(emergency service fees)及裝置服務費(capacity fees)等。
(二)新增屋頂太陽能發電配額制度,發電者僅能依照配額取得發電營業許可證(IUPTLU)。據報載,太陽能發電配額由印尼能源暨礦業部電力總司決定,每5年檢討一次。
(三)屋頂太陽能發電裝置容量達3MW以上者,需另安裝氣象預測系統。
(四)倘屋頂太陽能發電情況造成電價波動,印尼政府將對國營電力公司(PLN)提供補貼。
(五)取消「淨計量」(Net metering)優惠措施。擁有太陽能發電設施之用戶無法直接從自家電表(電力消費量)中扣除所生產之電力。
(六)法規於本年1月31日生效。過渡期10年內,領有發電營業許可證之舊用戶可持續依舊法規發電及與印尼國營電力公司(PLN)合作,包含出售電力。

本案媒體引述智庫及民間團體評論如次:
(一)新法規免除部分規費,為規模較大之太陽能發電企業提供投資誘因,然而安裝氣象預測系統及儲能系統等則將使成本增加。整體而言,在新法規制度下,大型發電企業仍有獲利空間,惟對一般家庭或中小企業投資誘因則大幅減少。
(二)印尼「基本服務改革研究院」(IESR)認為,新規定只考慮電力公司PLN及大企業之利益,可能導致家庭用戶及中小企業無法參與支持政府推動能源轉型目標(2025年前屋頂太陽能裝置容量達3.6GW及再生能源發電占能源配比23%等)。IESR呼籲政府1年後以公正公開方式,檢討屋頂太陽能發電相關法規效益。

另據報載,印尼政府立場如次:
(一)依據印尼國務秘書部新聞稿,新規定之立法精神為持續發展屋頂太陽能,惟需考量太陽能之間歇性,尤其家庭用戶用電高峰為夜晚,而發電高峰為日間,基於維持電力供需平衡等考量,確有必要落實發電配額制度。
(二)印尼能源暨礦業部新能源、再生能源暨節能總司長Jisman P Hutajulu表示,印尼政府持續推動屋頂太陽能發電,目標裝置容量為1.5GW,預估需要330萬個太陽能板,將能促進印尼太陽能模組產業發展,進而帶動矽砂等相關礦業原料需求,符合印尼推動下游化產業之政策目標。(據報載,印尼全國矽砂蘊藏量約250億噸,其中約有3.3億噸矽砂已進行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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