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訊)經濟部、農業部日前辦理「漁電共生新制政策推動說明會」,引起部分光電業者反彈,憂心如選舊制,可能在審核過程被以新制精神要求,反而裡外不是人。不過,經濟部6日強調,新制是提供多一個選項,可降低漁電共生在土地整合過程可能引發的爭議,且沒有強制性,中央與地方都有取得共識。
經濟部能源署說明,漁電共生新制是由漁民自主參與,納入養殖團體,協助養殖漁民與光電業者建立溝通共識,媒合土地整合、提供後端養殖管理服務,若養殖不佳,則由養殖團體給予專業建議、輔導;至於無人養殖,則是由養殖團體媒合在地漁民、漁青從事養殖,以此來提供農漁村發展。
能源署表示,會讓業者依照案場特性自由選擇,不會影響目前已送審及已整合完成規劃的案件審查,也不會有只依新制審查的問題,此事中央與地方政府已取得共識。
至於光電業者擔憂,若自行尋找的養殖團體,不被中央、地方政府喜歡,申設過程可能會卡關。能源署指出,農業部與經濟部將於近期整理相關名單,供外界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