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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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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未將替代役當傳令兵

2013-06-11
中央社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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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5日說,依替代役實施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進用替代役男擔任一般性行政工作,並無將替代役男「當傳令兵」。

針對自由時報報導「替代役男投書指出被分發到國防部當傳令兵」,國防部5日上午發布新聞稿澄清,依據替代役實施條例規定,替代役男在需用機關擔任輔助性工作,協助收發文、公文傳遞、文書處理等一般行政事務。國防部指出,所謂替代役男被當傳令兵,研判是替代役男誤解服勤內容。

國防部說,自民國100年起進用一般替代役,規劃以國軍醫院及各軍事校院為主。有關替代役男分發訓練、服勤、裝備、膳宿、獎懲、調適等相關事宜,已令頒國防部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給予明確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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