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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優惠再延長2年

2023-04-01
行政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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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政院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優惠再延長2年
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優惠再延長2年

為持續鼓勵民眾購買節能家電,朝綠色消費邁進,行政院會30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第31條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本項措施實施至今,不僅節省民眾電費支出,有效創造節電效益,也促進節能減碳,對社會經濟有相當正面效益。本次修法將購買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最高2,000元的優惠,再延長2年,持續鼓勵民眾購買能家電,朝綠色消費目標邁進。

陳院長指出,財政部的本項退稅,加上今(112)年經濟部推出的汰舊換新補助3千元,民眾最多可領5千元,既環保又省錢,也請相關部會多加宣傳,讓民眾皆能善加利用。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財政部及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本草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續延長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每臺最高減徵貨物稅新臺幣2千元之實施期間2年至114年6月14日。(修正條文第11條之1)

二、刪除逾期繳納貨物稅加徵滯納金計徵方式及逾繳納期限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等規定,回歸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辦理。(修正條文第3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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