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巧姓涉案人謊稱有管道引進醫美儀器,且自己開設的公司與知名醫美診所簽訂合作,對外稱投資可穩定獲利,不法吸金逾新台幣1.3億元,案經刑事局偵辦後將巧姓犯嫌等4人送辦。
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26日發布新聞資料表示,刑事局於民國113年11月間,接獲民眾報案稱,遭巧姓女子等人以「投資醫美儀器租賃方案」詐騙。
案經中打第六隊調查後,與台中市警察局大甲分局、第四分局、第六分局及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辦案人員於114年7月間,先分別於高雄市及台中市執行搜索,拘提主嫌35歲巧女、41歲張男、41歲呂男等3人到案,114年9月間再擴大偵辦,於台中市西區將共犯37歲劉男拘提到案。
警方查出,巧女自111年7月起至114年2月間,多次對外謊稱有管道可引進便宜醫美儀器,且自己開設的美體美容公司,已和多家知名醫美診所或大型醫療院所簽訂「鳳凰電波」、「增肌減脂儀」、「達文西手臂」等儀器租賃合約。
此外,巧女聯合其他共犯,對外向不特定人募集資金,聲稱只要投入資金合資購買醫美儀器出租,就可每月穩定進帳租金,投資合約到期後不但可將本金取回,還能額外獲得獎金。
但警方查出,巧女實際上未將資金投入儀器購買,也從未跟任何醫療單位或醫美診所簽下租賃合約,最終因收取資金速度無法跟上巨額支出,使投資人血本無歸。全案總計不法獲利達1億3888萬餘元,被害人數50餘人。
全案警詢後,依刑法詐欺、違反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將巧女等4人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