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會29日通過國中人事室、會計室主任列等標準調整案,將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的班級數門檻,由現行70班調降為50班,並訂自明年1月1日實施,回應國中實際校務運作及管理需求外,亦有助於學校延攬及留任人才。
考試院發布新聞稿指出,現行國中人事室、會計室主任的列等,是考量學校規模所反映的業務繁重程度及職責差異,以班級數作為區分標準,未滿70班者列等上限為薦任第七職等,70班以上者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考試院表示,隨著學校行政業務日益多元、繁重,中大型國中人事、會計單位主管的服務人數及業務負荷,並不亞於地方政府二級機關一條鞭單位主管,考量後者的職務列等已自今年2月1日起提高為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為衡平學校與行政機關相關主管職務的列等,因此適度調整國中班級數門檻。
考試院進一步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供的教育部民國114學年度統計資料,目前全國國中共724校,其中70班以上者為22校(占3.04%),班級數門檻調降為50班後,適用學校將增加至110校(占15.19%)。
考試院提到,這次調整適度擴大適用範圍,除可兼顧制度的衡平性與合理性,回應國中實際校務運作及管理需求外,亦有助於學校延攬及留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