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兩點,我所居住的寧靜住宅區驚聞一連串槍響。這若是發生在台北,肯定是會上即時新聞的大事,聳動的標題描述幫派鬥毆的場景;但在愛達荷州卻無人過問,我先生也認為我反應過度,直接回我一個字:「So?」。他不假思索地表示,現在是獵野鴨的季節,沒什麼奇怪的。
我對貪黑打獵的說法半信半疑,於是便在討論街坊事務的APP向鄰居詢問。果不其然,我得到的回覆都說這區域植被茂密、野生動物多,以前就是個獵場,有槍聲實屬正常,還叫我要習慣!他們似乎全都對槍聲脫敏了,這種淡定的態度令人驚訝。
地處美國西北內陸的愛達荷州地廣人稀,特別重視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所保障的持槍權,只要年滿18歲即可攜帶槍械,而且公開持槍(別在腰間)或者隱蔽持槍(放在包裡)均可。各種槍械彈藥幾乎可用「唾手可得」來形容,靶場也比比皆是。大家都把槍械當作一個稀鬆平常的物件,可以是防身的工具、打獵的器具、或是打靶的玩具。對這種普遍擁槍自重的現象,我們亞洲人或許難以理解,但其實是美國的開發歷史造就這樣的文化。
幾年前我也曾扎扎實實地上了三個小時的女子手槍課程,講師美眉自幼便學習用槍,並參加各種射擊比賽,真可謂是巾幗不讓鬚眉。我上手射擊時聞到的那股刺鼻煙硝味,頓時勾起我高中時代的回憶:全年級一千多人身著軍訓服浩浩蕩蕩地去士林行軍打靶。17歲少女集體操作步槍、感受後座力帶來的瘀青,這樣的經歷恐怕也是美國人難以想像的吧!